學生應於口試當學期開學日起至加退選截止日前提交「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至所辦公室,由所辦公室送本所學術與所務規劃委員會審查論文題目與研究目的是否與本所專業領域相符;若審查不符,將請學生修正改善。未依規定期限送交審查者,當學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依本所碩/博生修業規定第八點(二)辦理)
「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請至本校學生資訊系統填寫,並列印繳交至所辦公室。